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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8-19 21:58:29 | By: 三三 ]
 
1
情人节的日子搬了家,从一大清早开始,朋友陪着我,直忙到晚上,新居室总算理出个样子。期间不断有人打电话或发短信来询问,一一回复,心里感动,到了嘴上,却总是笨笨的,言不由衷,词不达意。

 
被新单位的同事叫去吃午饭。天气炎热,又是断电,她汗流浃背地煮了面条,三个大人一个小孩围了桌子吃着谈着,仿佛已经熟识。
 
孩子喜欢我这里的小玩意儿,尤其喜欢往茶盘里倒水,看着水汩汩地沿管道流至桶中,第一天来了之后,第二天又来戏耍,真羡慕孩子可以那么迅速地喜欢上一个地方,并有所挂牵。
 
我的挂牵,似乎还在那个我生活和工作了九年的地方,那里绵延的青山,举目的葱绿,特别蓝的天,和特别白的云。夜半醒来,总觉得身躯和灵魂都是浮浮的,悬在半空。总觉得我还得回去,回到我那临窗就可以看到桂花树影摇曳的房。九年了,那是我不管去了哪里,不管有多晚,只要能搭上车就想赶回的地方。
 
仿佛是一个命里注定的归宿。身心俱疲的时候,它是我休憩的站点,安全、温暖,虽则偶尔寂寞,却足够清幽,可以远离风尘,剔除颠簸中残留的浮夸与伤痛。
 

2
还记得独自一人拖着皮箱,第一次站在学校的三岔路口,眼前的情形,让我诧异,一切竟似曾相识,由此,总觉得是冥冥中注定,命运将我,同这个小山村连接起来,通过遥远的距离,牵了长长的线,线越收越短,最终,我来到这里。

 
来到这里,从最最青春年少的青葱岁月,直至步入而立。三千多的日日夜夜,我的大部分时光,都镌刻进了这里的山山水水以及人物事卷中。看着孩子一茬一茬地长大毕业,看着以往的老前辈一个一个退休,看着年轻的同事的一位一位的进来又出去,看着,从来没细想过,自己也有离开的一天。
 
然而还是要走,走了走了,签了字回来,人还没走,坐在车上,泪却洒了一路。
 
孩子也不知听谁说的,在Q上给我留言:老师,你别走。
我笑着答:老师即使在学校,也教不了你了呀,你都读初中了。
没想到孩子说:我妹妹还要上小学的啊。

 
眼泪忽然地又汹涌而至,不能抑制。
 

3
一个人的下午,接到同事的电话:快点出来,我们在你的新学校门口,等着你一起去吃晚饭。

 
欢天喜地地跑出门,一群人开车去了最近的饭店。有人埋怨:搬过来了也不打声招呼,我家就在这里,可以来看你啊。
赶紧道歉:太忙了,以后会经常骚扰。

 
惹来一阵笑。
 
给他们讲搬家的笑话:搬家公司来装空调,说要接铜管,结果钱不够了,出去取钱,跳上出租车,到银行门口,打开包一看,里面既没有钱包,也没有手机,只有一个空调的遥控器和存折。举着存折对司机说:对不起,我没有现金,只有存折。还好,司机先生非常大方地说:就当免费送你一程,算了算了,走得急了,难免的。
 
又是笑,有人还喊着,要把我当时的窘况分角色表演,再现一遍。完了,又开始将另外的笑话,讲到以前某某人,某某事,捶胸顿足地笑。
 
总算吃毕,我去付钱,还没掏钱包就被人推走了:谁要你付钱?以后有的是机会给你。
 

4
进了房间,坐着喝茶,大家四处看:你真是从豪华宾馆到了民工宿舍。
我大笑:搬家公司的人一见到这房间也这么说哦,哈哈哈。不过已经很好了啦,人要知足点,有房子给你住就很客气了,要求这么高干嘛?
也是。有人点头。

 
还拿眼睛看:你这个衣柜这么放着太挤了啊?应该放到书架的位置,书架放到阳台上去。说着,还站起来比划。
好了,她舍得把书架移到阳台上?书是她的命根子好不好?她宁可把衣柜丢了也不会把书架移到阳台上去的。有人马上反驳。

 
心里顿时一半欢喜,一半悲伤。说不出什么滋味来。于是沉默。
 
闲闲地聊,学校的现状,以后会是怎样。也只能是聊聊了。
 
卿好卿坏,仿佛已经与我无关。
 
我的未来,将要在另一片土地上展开。
 

5
起身的时候,尚未意识到,这也算一场别离。送她们到学校门口,跟门卫伯伯打招呼:是我以前的同事,呵呵,来看我的。

 
看她们上车,掉头就回来了。急急地走,走到房间,听到手机响了一声。
 
是一条短信:您好!我已经好几次梦见你还在学校!真舍不得你!祝福你!感谢你的关照,祝你事事顺心!
 
举目,天色已全黑下来,半弯月儿,像飘着淡淡轻愁的姑娘的脸庞,静静浮在窗外。四周寂静,只有电脑中重复播放着一支和有汩汩的清泉声的曲。
 
以往的点滴又一次如烟花般在心底绽放,迅速而猛烈,伴了汹涌的泪,徐徐过去。
 
就这样握着手机,对了月儿,坐着。
 
坐着,与他人作别,与往昔作别。告诉自己:离别是新的开始。
 
人生永无终点。
 
 
 
 
 
[原创]最后的相聚是离散
[ 2010-8-13 21:20:23 | By: 三三 ]
 
1、方子林。
对于这次同学间的小型聚会,我只抱了一个目的:去见两个人,一个,是中学时曾经死命追求过我的吴俊,另一个,是后来写信苦苦追求我,又突然放弃的秦穆华。

 
听说吴俊即将结婚,他在上海整了个什么公司,专门做各类证件考评的服务工作,原先十门功课有九门不及格的他,现在的学历竟然是本科。他在网上,电话中,约了我好多次,详细地询问了我的现状:未婚,未有男朋友,在一家医院某了稳定的差事,过着平淡如水的生活。我很好奇,他婚期将近,为什么非要见我一次?
秦穆华是在六年前给我写的信,那时候,他刚孤身一人前往日本发展。创业的初期,艰辛可想而知。他给我写信,源自他出国前的那个夜晚。我们同去参加同学许梅的婚礼。婚礼结束,他送我回宾馆。当时天已经下了一会鹅毛大雪,我是伴娘,免不了喝一些酒,虽然没醉,但开始心血来潮,车都已经到宾馆门口了,我忽然提议去城西的跨江大桥上赏雪。他偏过头,看了我一眼,说好,同学难得相聚,老天作美,让我们得以围雪夜话,不可错过了。于是两个人把车停下,一路狂奔至桥头。
 
后来,他在信中用极细腻的笔触,描绘了我彼时勾勒的“冬夜古桥醉雪图”:妖艳的玫瑰红的大衣,半开着,若隐若现地露出明黄的针织连衣裙,那裙子软软贴在纤细的身段上,小家碧玉,让人怜爱,大衣却在风里略显张扬,从色彩到宽敞、直线型的设计,都隐藏着一种泼辣的,充满生机的意味。再加上因为喝了酒而开始发烧的脸,红作一团,衬着古桥的悠悠的青蓝,迎着舞动的极素丽的雪花,桥两边的灯似乎是舞台上的追光,追着,一束一束,从飞瀑一般留着长发的头顶打下来,定格成我心中永远不能忘怀的一幕。
 
我记得我只顾着发疯,在桥上踉跄地走,绕着路灯旋转,伸手去扑越下越大的雪花,然后咯咯咯地傻笑。穆华一直安静地跟在我后面,我并没有注意他在观察我,甚至因了这一夜晚而砰然心动。笑到最后,我跌倒在桥的另一头,放声大哭。
 
我爱的人,乔剑,在那个夜晚,娶了我的好友许梅。
 

2、吴俊。
已经有十年未见方子林,突然很想见到她。毕业后就失去了任何联系,曾经,她是我不可触及的一抹星辰,我所有前进的动力,都来自想要缩短彼此之间的距离。

她是校花,而我,连树叶都不是,顶多算草根吧?读不进书,整天打架,和班主任作对,如果不是因为她当班长,也许,那一次,班主任的巴掌落到我脸上的时候,我会和这个才从大学里毕业出来的母老虎拼命。我咬着牙,握紧拳头,从教室狂奔到操场上,狠狠砸向法国梧桐的树干。都是因为她,方子林,她在事发的前一天刚回应我写给她的第三张纸条:如果你能好好的,不再惹是生非,我可以考虑一下。
 
方子林要考虑一下,答应一起出去郊游。
 
后来她还是失约了,我在约定的水库边足足等了她一天,她说临时去了姑妈家,学油画的表哥从学校回来,教她画画。她来不及联系我,对不起。
 
我真的原谅了她,没有办法不原谅,即便现在将要步入婚姻,仍然想要见到她。她坐在我前面,背影纤瘦,长发飞扬,一甩头,总是碰到我的脸,每每碰到,一种酥酥痒痒的感觉就会袭遍全身。我常常偷偷悄悄地玩弄她的头发,这点,她现在都不知道吧?她有太多的事情要忙,画画、演讲、排练舞蹈、主持节目……
她还要应付她的那么多的追求者。
 
可是她竟然还不曾结婚,并且也没有恋爱对象。虽然现在全部的心思,百分之九十九放在了美美的身上,但我对她,还是保有那么点点好奇之心,另外,就是,希望她能看到一个全新的我,现在的我。
 

3、秦穆华。
谁都不知道我曾经追求过方子林。隔了遥远的距离,鸿雁传书,然而,我用一段崭新的爱情,战胜了子林的伤痛,却终究没能战胜自己。

 
太太像是从天而降的救星,在我创业最困难的时期,她漂洋过海,与我相识,给我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帮助。我确实是怀了感恩的心,莫名地成为她的丈夫。我常常在夜半醒来,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对着她的面容,觉得异常陌生,睁开眼睛所看到的,像一场悠长的梦。
 
我试图让自己更加野心勃勃,殚尽竭虑发展我的事业,却没料到,事业有成后,带给我的,是更为盛大的虚空。得到和失去,对我来说,成为了每日里必研究的重要课题。世上的很多事,是否都如此?得此必失彼?
 
我是害怕见到方子林的。我不敢打听她的消息,吴俊告诉我她未婚,这个消息对我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他是浑然不知我和方子林之间的关系,还是听到了什么风声?快要结婚的人了,非得和初恋的对象扯上一回。
 
见一次吧。他在电话里竭力邀请,我做东,给你接风洗尘。
 
我的确背负了人世的许多风尘,然而,让方子林为我洗,只会越洗越沉。
 
我决定单身赴约。
 

4、秦穆华。方子林。吴俊。美美。
三路人不期而遇,在酒店门口交汇。看起来,两男两女,刚好凑成对。

 
方子林看出,吴俊是想对她交代一个现在,现在的他,事业爱情双丰收。他妄想用这丰收,来扫除当年在她眼中落魄卑微的形象。他绅士一般地笑着,给秦穆华和她介绍美美,然后递上自己的名片。
 
秦穆华知道,方子林是要他的一段突然消失的过去。就在她被一点一点的热情融化的时候,他把她重新推至冰川,让她整个人凝结为一根冰条。后来他通过异常艰难曲折的途径了解到,凡是追过她的人,都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她对待男人的态度——冷。此刻,他矛盾到极点,不知道是该解释,还是只陈述结果,而对经过继续保持缄默。
 
方子林的冷,从骨子里渗出来,散发在周围的空气中,她严峻的表情,犀利的目光,迅速扫过三个人的脸庞,像对待病人一样。吴俊沉浸在展示的快感中,他拥着女友的肩膀,温柔可亲,全然没有接收到方子林的寒意。大热天的,秦穆华见到方子林的第一眼,却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时光所不能带走的,一定是还未结束的作品。从这个角度来说,吴俊热切地组织这次会面,也许,正是出于想要给自己一个更完满的结束。
 

5、相聚的最后是离散。
包厢里还有三五个其他同学,都带着先生太太过来。场面上谈及孩子和事业。秦穆华埋头喝酒,方子林埋头吃饭。他喝了八瓶啤酒的时候,她吃了三碗饭。

 
变化都挺大啊。吴俊起了话头,大家开始追忆往昔。方子林迅速成为人物焦点。
现在怎么变得那么沉默?大家都转向方子林。方子林努力微笑。她的微笑还是那么美,只不过更为冷艳。
我们都胖了,生孩子生的,真是没办法,我整整胖了二十斤,你还是那么苗条,没结婚就是好。一位女同学半真半假地羡慕,方子林知道,她现在夫妻恩爱,婚姻美满。
确实比较自由一些。方子林淡淡的应了一句。
可也别再这么自由了,快奔三的人啦。嫁了才能安心啊。女同学的羡慕马上变成了炫耀。
呵呵。方子林傻笑,埋头吃第四碗饭。

 
秦穆华最先喝醉了,方子林吃得有点撑。大家提议去飚歌,秦穆华已经瘫软在地上,不能动身。吴俊在方子林埋头吃饭的静默时光,已多次将她忽略。他记忆中的方子林,永远是那么鲜活闪亮的一颗星星。她已经走远,坐在他对面和他一起吃饭的这个女生,长有她的青春的躯壳,灵魂却已被时光挽留在过去了。
 
KTV的角落里,坐着方子林和秦穆华。喝醉的秦穆华嘴里,喊着她的名字。人群很吵,很纷乱,他嘴角动着,似喃喃自语,然而她分明是听到了。
 
只他们两人没有歌唱。方子林说饱饭唱不了歌。秦穆华昏睡至结束。曲终人散,秦穆华的太太来接走了人。方子林独自走往跨江的大桥,撕掉了所有的书信。
 
她一路走着,一路撒过江面,那些纸,细细碎碎,一朵一朵,悠悠荡荡地落下去,落下去,像那个冬天铺天盖地的雪花,只是,它们在时光的侵蚀下,都泛黄了。

 
 
 
 
[原创]研究一个人
[ 2010-8-12 23:53:49 | By: 三三 ]
 
1
自从认识林后,我就不可抑制地想要着手研究一个人。这个人当然不是林,只是像林一般的男子,而在此之前,我从未对异性有过任何好奇之心,我总是一个人度过除工作以外的所有时间,读书,写字,散步,或者看裹脚布一样没有思想也不用作任何深度思考的电视剧,我喜欢这样轻松自在,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业余时光,虽然偶尔会寂寞,但从不孤独。
 
然而林的出现让我有了微小的变化。首先,我开始觉着了时光的漫长,比如同样是一天,和以往相比,似乎空余下来的比例越来越大,我开始不知道该怎么填满这些无边的虚空,仿佛做什么都不够踏实,心像悬在空中的羽毛,变得很轻很轻。其次,以往的兴趣爱好,突然之间全部淡去,看书,满页的字会乱跑乱窜;写字,拿起毛笔,横竖撇捺东倒西歪,全浮在了纸面上;电视剧嘛,在网上找来找去,没有一部吸引眼球的。
 
我的脑海里经常出现的是林如栀子花般纯净的脸孔和身影。一个男子,用栀子花来形容,这样的念头,让我自己也觉得怪异,但我看到他的第一眼,从心底深处奔出的意象,就是栀子花,家乡的栀子花,洁白的,柔软的栀子花。这个男人太洁净。没有胡子,浓密的头发和眉毛,衬得脸庞更白,俊秀的五官,全部的线条都呈弧形。身材欣长,略偏瘦,健康的瘦,没有任何地方给人别扭突兀的感觉,从头到脚,无瑕。他穿白色的衬衫,淡蓝的裤子,鞋子也是白的,清清爽爽,出现在狂欢的聚会上。
 
那天,是我提议去KTV疯狂,一群同是二几年华的剩女们就忽忽悠悠地去了,去了去了,到包厢吼了俩小时才发现,竟然连一个男人都没有。有人喊了一声:怎么可以连一个男人都没有?谁去喊来?喊到一个免付百分之十的人民币。林就这样被虹喊来了。他跟在虹后面,轻轻推开门,站着,微笑。
 
所有的人看看他,又把目光转向我,此时,我正赤脚,扎着马步,蹲在玻璃桌面上疯狂嘶吼,一低头,冷不防看到桌面上映出一个头发蓬乱,衣服揉得像乞丐装一般的魔鬼,声音先就失了一半,再加上忽然冒出的栀子花形象,一不小心,踩到桌子上的一滩水,直接滚了下来。
 
在林把我送医院去的路上,我知道了林的工作单位:市图书管。我们交换了彼此的QQ号和手机号。林似乎擅长沉默,而我也似乎被摔得有些傻愣愣的,一路上,彼此没有过多的交流,交换这些信息的时候,也是淡淡的,很随意自然。奇怪的是,医院其实离KTV很近,我们回来的时候,却绕来绕去,怎么都绕不回原路,以至耽搁许久,再次走入KTV,被女同志们狠狠地猜忌取乐了一番。我尤记得虹当时说的那句话:这可是你们的第一次约会哦,青,你回去一定要把它详细地记下来,哈哈哈。
 
她笑着,表情却很怪异。我敏感地猜测:难道,林是他下一个猎物?
 

2
虹是相当优秀的女孩子。美女加才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不算,还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只是这个大美女加才女太过多情,简直有点泛滥成灾,谈过的男朋友要以打来计算。被她盯上的男人,无一漏网。她甩男人似乎也很有一套,被她甩掉的男人,也无有纠缠不休的。
和她相比,我简直一无是处,唱歌我是瞎吼,跳舞我是瞎蹦,唯一擅长的书法,和她一笔,就掉到了九重天下。而且,男人对我绝缘,我对男人,也从来没提起兴趣过。但从那天回来起,我就是犯了傻了。
 
我觉得我不应该再虚度光阴,我得好好地为自己的将来谋划一番,谋划的结果是,我决定,要走女学者路线,静下心来做学问,先从研究一个人开始。
 
当我在咖啡厅了对着一大帮姐妹们隆重而庄严地宣布这一决定的时候,虹把刚喝进嘴里的咖啡喷了一桌子,她摸摸我的额头,再摸摸自己的,然后故作惊讶地自言自语:没烧啊?
 
全场哄堂大笑,只见一片花枝乱颤。

哼,你们不帮我,我找别人帮忙去。我生气了,真的生气。
我帮你。虹突然调转风头,拍着我的肩膀,我帮你找资料。
这还差不多。我嘴上说着,心里突然浮现出林的栀子花般纯净的脸。他的一路上沉默的神情,全是弧线的侧脸,还有丰厚淡漠的嘴唇。他的白色衬衣上,沾了我的红的血,红得夺目,让人心惊。我说对不起,他说没关系。连头也不曾转动,眼睛盯着前方,浅浅一笑。
 
我决定研究胡兰成。虹果然给我带回了不少他的书。她每次带回书的同时,我都会从网上收到林发给我的另外一些电子材料。我们慢慢地有了交谈。他在网上比现实中健谈许多,第一次聊便提醒我:小心哦,这个男人不仅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够正确,而且,花心得一塌糊涂,你越是了解,越会失望的。
 
我在这边嘿嘿地笑:可是,他的文字真的很好啊,轻轻的风花雪月,淡淡的日月山川,多美。
真是小丫头。他做出没奈何的样子。
 
事实上,说这些的时候,他所持有的表情和动作,都不过是我的想象。有时候并没有新的资料增加,他也会询问几句。
 
林:研究到哪一处了?
青:他和别的女人有了孩子,那女人竟然找到张爱玲,让她出钱去打胎。我的天啊,这是个怎样的男人啊?
我在电脑这头,瞪大了眼镜,鼓着腮帮子,噼里啪啦敲出一堆惊叹来。
林:呵呵,你才知道啊?早就提醒你了啊?
他一副早就胸有成竹的样子。
青:男人是否都一样呢?他不过比别的男人过了一些。
聊得多了,我的话题就会稍微跑偏一会。
林:或许吧,或许这是男人的本性。
他倒是毫无隐瞒,一副分外真诚的样子。
青:这么说,你也是这样了?
话是没心没肺地脱口问出来了,还是希望他回答NO。
林:不知道呢,我还没他这么厉害,能同时牵住这么多女人的心。
他发过来大笑的头像。这样的他,不太像他栀子花般纯净的形象。
青:原来你也会油嘴滑舌啊?
我故作惊奇状。
林:这样也算油嘴滑舌吗?我也许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呢,你接着往下研究,会发下更多真相。
他恢复一本正经的样子。
 
胡兰成在《中国文学史话》里提到张爱玲,充满了赞赏,这赞赏里,简直有惊叹的成分,他说她是个写作的天才,洞察人性,然心怀悲悯,正如她自己所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既是这样,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女子陆续地走进他的生命,走过他的人生?懂得和相守,看来并不是同一回事。而灵魂和身体,对男人来说,可能常常是分离的。
 
没有和林交谈的日子里,我就这么沉浸在胡的文字、材料,和在此阅读基础上产生的胡思乱想中,以备下次和他交谈时,有足够充分的话题,夯实相聚的时光。
 
林总是耐心地回应我对胡兰成的纠缠,也很耐心地回答我对于男人的种种好奇的揣测,这些好奇往往裹挟在对男人非常偏激的见解中,变成一句句质问,出现在他的电脑屏幕上。然而他一忽儿严肃,一忽儿诙谐,不动声色地鼓励我继续深入下去,继续,继续。
 

3
继续的结果是,我们的交流越来越频繁,持续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久,虹带回的书也越来越杂,围绕胡兰成,不断地扩张领地,张爱玲被牵扯,张爱玲的好朋友苏青被连带,后来,民国那一时期的好多文人曲曲折折的爱情故事,都被连带进来了。
 
青:卞之琳怎么那么怯弱啊?他那样放在心底,犹犹豫豫不表白出来,人家张充和怎么可能明白?况且,即使会意了,女孩子也还是要追求的嘛。
我又在这边大发感叹。
林:其实,他们若是在一起,恐怕也很难长久的,两人个性相差太大了,你不觉得么?
他理性得要命,恨不得用什么佛洛依德的心理学来注解一番吧?
青:婚姻里的两人,未必要个性相像吧?互补也未尝不可呀?
我开始假设他们两个在一起。
林:想入非非了吧?
他仿佛长了千里眼似的。
青:哈,假如胡兰成如此痴情,张爱玲也就不至于低到尘埃里去了。
我再次想入非非。
林:哪有这么多假如?假如都可以假如,这世间便不会有这么多爱恨情痴了,故事就不够精彩了,你也就不用痴迷于研究一个人了。
他再次给我泼冷水。
青:这倒也是。

每次的最后,都是我败下阵来,服从他的观点,而当时,我还浑然不觉。
 
他的看似单纯的外表下,有一股让人愿意屈服的力量,这力量渗透在他的机变的言谈,从容的举止中,即使隔着遥远的距离,仍旧可以轻松地掌控我的思维和情绪。
 
我终于开始不由自主地想要研究他,一个只见过一次面,却交谈了无数次男女关系这个话题的迷一般的男子。我渴望知道他生命中曾经走过哪些女士,他是否爱过,恨过。更重要的是,他是否已经被虹掳掠?
 
这是个非常危险的信号。当我恍然大悟的时候,简直有些不知所措。用一个晚上在床上翻来覆去,我决定缩回自己的蜗牛壳中,谈得再多又能怎样?研究得再透彻又能怎样?还是不要自取其辱的好,和虹去竞争,简直以卵击石,我可没有勇气和力量,低到尘埃里,还能开出花来。
 

4
研究就此中断。虹却继续帮我带回大量的书籍,我知道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但奇怪的是,自从我和林的探讨中断后,她似乎总遭遇不如意的事,每次给我材料,脸都阴沉沉的。
 
怎么啦?我问她。
你怎么不研究了?她反问我。
突然又没兴趣了。我口是心非,其实是研究的对象变了。我怎么可能跟她讲,其实我真正想研究的,是林!
有始无终,三分钟热度,害我那么勤快地替你跑图书馆。她嘴上埋怨着,目光散落在远处,神思分外恍惚,好像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似的。
你和他有另外的联系吗?她突然转过脸来,盯着我问。
谁?我明知故问。
林。她斩钉截铁,有联系吗?
有,一点。怎么了?我艰难地吐出一个一个词来回答。
他问起你,问你为什么不继续了。
哦。我起身泡开水。
你们都谈些什么?她继续追问。
没什么,问他要一些资料。我差点把开水倒到腿上,心里像跳着十多只兔子,咚咚咚地,不停歇地奔腾。好不容易开水全部转移完毕,回头,虹已经走了。
 
桌上留了纸条:在你研究一个人的同时,也许,有人也在研究你。
 
这纸条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是两个人的字体,中间“研究一个人”五个字,看起来相当陌生,而其它的字迹,我全部认识,是虹无疑。
 
在继续蜗居壳中一周后,我终于按捺不住,揣着纸条去了市图书馆。
 
办公室里,我看到林和虹的照片,一张小时候的,一张长大了的,穿插着,装在同一个相框里。青梅竹马?我马上想到这个词,觉得自己真犯傻,太傻了,我应该立刻,马上,以每秒钟一立方米的速度让自己消失。但是迟了,林从下面巡视回来了。
 
他的脸略显憔悴,不过依旧那么洁净,白的衬衣,蓝的裤子,白的鞋,和第一次见面一模一样。我把纸条紧紧地撰在手里,支吾着,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今天亲自来找资料了?我以为你真的放弃研究了呢?他轻轻开口。
我想,我研究得差不多了,我今天来,是,是想谢谢你对我的帮助。我不能看他,不敢看他,一看,我的眼睛就会泄露一切秘密。我不由自主地看向照片。
他突然笑起来:可是我的表妹告诉我,你今天还会来继续找资料,看来她提供了错误情报啊?
表妹?我差点惊呼出来:那个,虹,是你,表妹吗?
是啊,你研究了这么久?这点都不知道吗?他还笑。

我咬着下唇,努力不让自己笑得像个白痴。虹从一边大叫一声窜出来,抱着肚子滚到林的怀里。
 
半年后,我成了栀子花般的林的新娘。林和虹一起写的那张纸条,被我抄了一份,裱装起来,挂在书房里,好像某个哲学家的名言似的:在你研究一个人的同时,也许,有人也在研究你。
 
重要的是,要勇敢地迈出研究的第一步,对不对?
 
 
 
 
[原创]自由书
[ 2010-8-6 23:55:08 | By: 三三 ]
 
倦怠了文字,每日里睡到自然醒。阳光透过玻璃窗,在布帘子上隐约闪动,似羞涩含蓄地试探,徘徊着,不能完整地将身子袒露进来。起床,撩开窗帘,站着看一会桂树,树叶儿依旧繁茂。这是夏天,它生长中最为旺盛的时节。偶有微风吹过,惹得满树满枝簌簌响动。心里有种难以言语的怪异,不知为悲为喜,抑或,悲喜全无,一概淡下去。
 
胡思想乱想间,刷了牙,洗了脸,烧水泡茶,着实无趣,外面静着,懒懒的,内力纷乱乱,像有许多东西汹涌着,挤在一处,不能喷发。拿书来翻,也没有几个字能入眼。开了电视,只任由它叽里呱啦地说着人话,图片闪动,一幕幕更换,它更换它的,我做我的。这样客厅书房卧室,来回走动。到下午,没做成一件事。
幸而云遮了日光,昨天又下了些雨,得以凉快,就又想起那两条常走的路。最怕散心的时候,遇到熟人,不招呼,人说自以为是,很有怠慢之意味,若要一一招呼,坏了心境,情愿躲在房里。所以谋思着,哪个时段,看哪条路萧条,便走哪条。单位往北的那条,是林荫小道,两边种着好几种树,水杉、白杨、香樟,高高低低,一排连一排。白杨落下的叶子,有巴掌大的,黄绿各色,我喜欢黄得不沾留一点绿意的,看仔细了,捡来,当作扇子,拿在手里,一路摇着过去,扇出的风当然小得可怜,却自觉得很有些天然浑成的趣味,况且还残有植物特有的清香,闻起来沁人心脾,比什么人工的香水,都要受用,呼出一口气,将鼻子凑到叶面上,深深吸进,神清气爽之余,竟好似品尝到新鲜的甜甜的水果味。于是想,若能取来,铺成被褥,岂不既柔软舒适,又清新四溢?这么着,睡觉也不算白浪费时光,该作美事一桩了。
 
一路走,一路怪念头乱窜,似天上的浮云,缓缓流过一朵,又吹来一朵,或者远去了,还能见形,或者就此散开,像洇浸到纸张上的颜料,渗入广袤无际,深不可见的苍穹中去。走到路的尽头,只见头顶好大一片蓝,蓝得那样纯净,不带一点儿杂质,远处高耸的山峰,在天空的映衬之下,愈加显出葱郁沉稳之态,一波儿一波儿的轮廓,似绘笔勾勒到天际似的。
 
忽然就欣喜起来,像看到儿时信手涂鸦的画。天空总那么蓝,用了一色的颜料,使劲地在画纸的上方涂出一片,且就喜欢涂得极匀称,到最后,连纸也湿得差点可滴出水来。山峦起伏,不管远近,也是一色,绿绿的压在天空下,为了有所对比,就取嫩嫩的,略带鹅黄的绿,轻飘飘的,如今想起来,觉得真是可笑。山脚下,必定开满红的紫的黄的蓝的白的花,浓艳俗丽,形状都一样,单靠颜色和大小来展现其丰富。一张纸,涂得满满,头重,脚花,中间浮浮的,到底天真,管它什么作画的章法不章法,自己高兴就是。贴在墙上,到处找人来赏。如今看着这天,这山,这脚下的树叶儿,不远处的农田里,挂在架上的丝瓜头里枯萎的花儿,可不就是儿时的画么?不由得感叹其实孩子最懂自然之道,最亲自然之气,亦最能勾勒自然之态,自然和孩子,都是一样的,一样天真可喜,纯洁可爱,无有矫揉造作之态,一派自由烂漫。
 
所以我爱看单位另一侧,山路一旁胡乱生长的野藤蔓,它们或缠绕在挺拔的松树上,举着一串串嘟嘟囔囔肥厚的花儿;或揪住些枯枝残叶,一路倾泻而下,直奔走到路边来,斜斜横亘在山涧里;或成堆成堆扎在一处,推来搡去之间,相互牵连成不规则的立体图案。总而言之,是形态万千,长到哪处是哪处,长成怎样便怎样,自在得没法形容。仔细琢磨,它们这般生长,比险绝的悬崖峭壁间努力抟土造势得以长成的苍松劲柏,更得几分顺其自然,超然俗世的闲情逸趣。
 
庄子在《秋水》篇里,曾借了北海若的形象,数语道出宇宙之广袤,天下独物,包括人之内的微小:“世间万物数量有万种,人不过是其中之一种”。事实上,世间可行之路,也是不可计数,一人一时所走,也不过取其中之一。就如那山间的野藤蔓之生长,弯弯曲曲一路过来,一枝只得占一处,可是高也罢低也罢,它每个枝里,都照样抽芽长叶开花结果,该体现的生命原色,不折不扣,一概不落。
 
洒脱至极,亦不失为美。“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这么想来,总算多日的郁郁寡欢有所散去,无论前路是泥潭是荆棘还是阳光大道,走出个“真”字来,也许,才算不负前行。
 
 
 
 
[原创]蜗居假日
[ 2010-7-24 23:04:47 | By: 三三 ]
 
1
这个夏天的午后,连续雷雨,在似梦非梦的境地里听到水声滂沱,窗外的桂树发出低低的呻吟。我躺在床上,闭了眼,想象她们在风雨中挣扎的模样。千百张叶片被迫颤抖、摩擦、碰撞,彼此欲要牵住或紧紧依靠,然而触到的瞬间,随即被癫狂状态的空气隔离、分裂。她们张牙舞爪,面目却并不狰狞。只是表情略显凄楚,她们抗争,而没有过多地惊恐。

 
雨过天晴,她们一如往常,温婉、明媚,按时节展开自己的轮回。在春天抽出嫩叶,夏天进入繁茂,秋天盛开,以最为隆重热烈的形式,全力以赴完成作为一棵树的使命,带来细碎的金黄的暖,带来香甜的醉人的芬芳,带来喜悦,陶醉,然后在冬天进入休眠,一味地沉寂下去,看不出悲伤失落。
 
我喜欢树,由此。喜欢她们的模样,春夏秋冬,无论怎样的状态之下,都保持着作为一棵树的淡定,恪守生命的誓言和规律,坚韧与炽热并存,无有矛盾。
 
也许一切不过是我内心的写照,希望抵达的平和彼岸。多年来,依附文字来历经人生路上一些纠结的过程,试图理解遭遇的种种,自圆其说。唯有对某些事物、现实、人性能自圆其说的时候,才让我觉得前路尚存些许光明。
 
这些,不知其他人如何?
 

2
也想过孤独行走,在陌生的小镇,拥有流水的老街,除去浮华牵绊,过滤时间长短,慢慢走下去,走到古老的石头堆砌的巷子里,转身,再摸着湿润的柔滑的青苔走回来。鞋跟踢踏,敲打石板,可以听到过往的生命,沿声音的轨迹,一点一点汇集,重聚,看到相似的自己。

 
忘却现在,忘却尘世苍茫,因为跌入了更为浩荡的人群。
 
倘若不能这样,徒然走马观花地看异样风景,找寻一时新鲜,真宁愿每日蜷缩在蜗居里。旅途更需要一种凝然的心境来支撑,使其饱满。
 
所以很少随团队出发游玩,一个人,又总觉得不能够完成除静心享用以外的繁杂,诸如吃、住、车票等等。于是,搁置又搁置。
 
幸好单位就在群山围绕之中,闲时,可随意找寻一处风景来打发漫长时光。记不清哪个作家写的了,说这也算一种旅游方式,倘若能于一朵寻常的花中窥视到异样的美丽,于一片平凡的叶中洞穿脉络间彼此联结的妙趣,那么,比起喧喧闹闹,吃吃喝喝,跑去远之又远的地方流浪一遭,反而更得行走的真谛。
 
我能理解这种类似佛家所言“一花一世界,一木一浮生,一草一天堂,一叶一如来”的境界。它让我想起曾经在丽江的日子,心事浮沉,虽置身最纯净的蓝天白云之下,亦不能得一分宁静。只束河那晚的月色,透亮晶莹,如没有经过任何色彩调和的柠檬黄,才从颜料管子里新鲜地被挤出来,划到幽蓝幽蓝的空中,对比得那样亮丽、明净。那晚吃了一只硕大的烤茄子,和着汩汩的流水,流水中,可见被断断续续打碎的月的影儿,于是烤茄子的味道深深刻入味觉记忆,至今无有任何食品可以替代。
 
那一刻,一轮明月,便是一个光明的美丽世界。
 
如此可见,我的不能太多出行,大概还是归于心的浮躁和薄浅了。

 
 
 
[原创]乌鸦之歌
[ 2010-6-20 9:11:09 | By: 三三 ]
 
1
一群乌鸦从麦地里惊惶飞起
这个秋天
我们将颗粒无收
大地要燃起熊熊的烈火
用以惩罚欲望的种子
妈妈,亲爱的妈妈
我们在春天播下的青苗
是一场阴谋聚集



乌鸦代替我们
在麦地的上空哀伤啼鸣
有十个海子欢笑的麦地空空如也
那个诗人的尸体卧在冰冷的铁轨上
灵魂却接近太阳的永生


妈妈,亲爱的妈妈
请不要哭泣
漆黑的乌鸦已经飞起
乌云滚滚
阻止大地绝望呻吟
来年我们还要耕种在无垠人间
手持最锋利的镰刀
挥向金黄火焰

 
2
你画完麦地上的乌鸦
带着残缺的灵魂
走向天府大门


我在一个雨夜和你相逢麦地
青烟迷茫
分明是江南
童年
故乡
还有美丽的依恋


人的一生到底追寻什么
绚烂的色彩下
灰暗如原始的河床般厚积
你还有你的爱恨
交织于最后的乌鸦
飞走了


留下躯壳
框在一幅画中
妆扮成永恒

 
3
高原的枝头有一只乌鸦孤独停留
她翘首她的麦地
以一种坚守的姿态屹立


她的麦地早在千年前荒芜
沙漠一片片
沙丘随风挪移
乌鸦辗转
风吹走了岁月的痕迹
却吹不走年少时的热情


傻傻的乌鸦啊
你为什么千百年来保持炯炯的目光
用以眺望
一片虚无
一片不能长满硕果的麦地

 
4
黄昏的日汹涌澎湃
褪去如潮水
乌鸦站在枝头
迎接月的温婉明媚


她的轮廓被嵌入一轮金黄
狭长的尖尖的嘴
啄一口
月便欠缺一块


人间的有情人莫怪
不是乌鸦不愿月圆
而是爱
本无完美

 
5
孤独的乌鸦
悲愤的乌鸦
于一个夏日的午后
放声哭出
她积存多年的绝望


哭吧哭吧
被尘世的风吹乱羽毛的乌鸦
哭吧哭吧
被腐臭的尸体狠狠嘲笑的乌鸦


哭完了你要忍耐
忍耐岁月雕琢
忍耐青春一片一片从躯体里谢落
忍耐疼痛的漫长和无边无际
忍耐心头横起的这把长刀
等待时机
一举将最后的软弱割弃

 
6
还有什么可让乌鸦流下眼泪
终日啄食的
是腐恶的尸体
坚硬的心
如顽石
夜夜被时光的鞭子抽打


爱或不爱
都应该有个明晰的了断
一声长鸣代表过往烟消云散

 
7
我在这里写下乌鸦之歌
乌鸦与我一同起飞


我们飞过山峦
飞过大川
人世的一切浩浩荡荡
我听到乌鸦们欢笑的泪水叮咚滑落


我张开的翅膀和乌鸦一般漆黑
我以这漆黑
妄想迎接黎明的白


没有什么能让我放弃心中的乌鸦
我知道她们漆黑的羽翼下
红色心房一如往昔般跳跃


在古老神话居住的地方
她们相互啄开胸膛
生的蓬勃被无限释放


乌鸦倔强不死
我代替乌鸦悬挂枝头
祈求岁月风干
我的回忆和我所有的年轮

 
 
 
 
 
[原创]一个男人的“婚姻拐杖”
[ 2010-6-4 21:56:41 | By: 三三 ]
 
性别:男
身高:约一米五六
学历:初中
职业:厨师
年龄:27岁
家境:无父无母、贫穷
现状:孤身一人在杭
 
这是在一档叫作《为爱向前冲》的相亲节目中记下的某男子的信息,除此,他的相貌也让人有些难以接受。站在偌大的舞台中间,面对一群打扮的精致又亮丽的瘦燕肥环,他十分坚定地表明自己想找一位具有本科学历的女孩子,要有一套房,车子无所谓,在哪里也无所谓,但女孩的个子不能太矮,因为这关系到下一代,并且,她还要有一定的内涵,因为他平时酷爱写作,经常在博客上写点什么。当然,他愿意做很多男子最不愿做的一件事——上门当女婿。
 
他想把自己“嫁”了。
 
节目的规则,是把主动权先交给女方,她们有选择亮灯和灭灯的机会,亮灯,表示有交往的意愿,灭灯,表示没戏可唱。
 
男子一开始出场,就引发了全场女子的哗然,他太丑,太矮,太没有资本,而且,他还标榜自己想倒插门,他在节目中诉说了自己的苦难史,一系列坎坷曲折之后,他选择走上舞台,求助婚姻。面对他的软弱和幼稚,出乎我的意料,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女孩子为他亮起了灯。我猜想她们未必真有诚意与之交往,果然,几乎每个亮灯的女子都以开导教育他作为交流的主题:你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力量立足于这个社会,为什么你非得通过婚姻来得到你想要得到的东西?你想要一个本科学历的女子,想要有一套房子,想要她有点内涵,那么请问,你自己有什么?你凭什么来得到这些?
 
他十分努力地重复着原先的想法和要求,争论由此变得更为激烈和尖锐,情感专家、主持人、女士们,他,言语乱成一团,滚过来窜过去,硝烟滚滚,其焦点在于——一个男人,这样的做法,是否太过幼稚软弱?
 
男子还是坚持。于是,略有分歧的情感专家、主持人、女士们形成联盟,纷纷批判他不应该抛除个人努力,完全把希望寄托在一桩几乎不可能实现的婚姻上,婚姻不是交易。甚至情感专家还给他举了个发生在身边的例子:有个男人,三十多了,离婚,无房无车无存款,万念俱灰,想要自杀,因为听了他的一句话,咬牙去学厨师,几年后,成为了某大酒店的名厨,房子有了车子有了票子有了爱情也有了。你现在比他年轻,又有一定的基础,我相信,只要你努力,完全可以超过他。然而最后,他还是摇着头说:太难了。
 
太难了,三个字,熄灭了现场所有期待他能昂首离去的灯,也抽取了这个男人躯体中所有的希望。
 
他黯然神伤地离开舞台,朋友发出一声叹息:也许这对他来说,确实太难了。
 
是啊,太难了,但是,难的不是现在看起来遥不可及的成功,而是重树自信的过程。假如一个人在跌倒的时候觉得必须靠一根拐杖才能站立,那么,他是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勇气和力量独立爬起来的。因为,他自身的强大,已被虚幻的拐杖光芒所遮掩。
 
没有人愿意自己在婚姻中只是被人利用的拐杖,所以,灯灭,人去,他什么也不曾得到,看起来比先前更为瘦弱、矮小。
 
 
 
[原创]猫事
[ 2010-5-20 15:09:12 | By: 三三 ]
 

一直渴望能养只猫,乖巧、听话的。在你推开门的刹那,扑到你的脚边,仰起头,伸长脖子,用楚楚动人的眼神看着你,期待你轻柔的抚摸。你的脚一步跨进房间,它的两条前腿便会抱住你才探进来的鞋子,它环住你的裤筒往上爬,你不得不小心翼翼地挪动着步子,“拖”着它,迁就它,“艰难”地倒在沙发上,然后,让它迅速窜到你怀里,听它迫不及待地“喵喵”叫,那叫声中有委屈,有渴求,有需要,还有温暖。
 
总觉得一个人的日子,是少不了这样一只猫的。
 
从没机会真正养一只。每次走过路过卖宠物的小摊,都会停下来看看、摸摸,然后很无奈地想:买下来,怎么养?在办公室里和同事聊起,说要买一只猫来养着,就遭遇她们的集体围攻:算了吧,先把自己养好。三天两头吃药不吃饭,自己都养不好,还养猫?你想把猫折磨死呀?
 
养猫的计划就一而再,再而三地落空了。这让我很是惆怅,惆怅之余,更对养猫产生了无限的遐想,美好又纯真的情境像少年的梦幻一般绽放。所以单位偶尔来了流浪猫,总让我觉得兴奋,哪怕三更半夜被欲火焚身的猫叫惊醒,心底也没有任何抱怨。暑假里,猫们没有食堂剩菜剩饭的供给,就每天留一点食物,放在外面的阳台上。住的是一楼,猫们进进出出极其方便,每隔几天,就会发现它们在窗台、墙壁留下的足迹,似一群梅花党人士做下的印记,那些印记我看得懂,全写着:可爱的猫儿家族到此一游。从来不急着擦掉,任由它们斑斑点点污蚀窗啊墙啊。
 
猫实在给人最大的慰藉。
 
记得老舍喜欢猫,因为喜欢,所以懂得它的古怪,由着它任性。养猫是养孩子,养自己的爱心。猫是拿来宠着爱着的。所以很多人说,做女子,就得做得像一只猫。SHE有首歌叫《波斯猫》:“波斯猫眯着他的双眼,波斯猫踮着他的脚尖,波斯猫守着他的爱恋,一转眼却又看不见……”三个花样的女子,跳着轻快的舞姿,唱着小女人的爱恋。她们有足够的理由爱得像一只猫——哪段青春不曾描绘过恣意的爱?
 


母亲就曾养过一只猫,可惜只会依偎在她的怀里撒娇,和我很不亲近。这让我充满妒忌。在家的日子,我寻找一切讨好猫的机会:阳光明媚,就把它的蜗居移出去晾晒;它饿得慌转回家来,以最快的速度给它取食物,在一边站着伺候它吃完,看它扬长而去。往往三五天下来,它还是像许多猫一样,保持着高傲又古怪的品性,见面时,依然不让我触摸,远远地,便拿警惕的眼神盯住我,弓着背脊,一副随时准备逃之夭夭的模样。
 
那只猫后来走失了,过很长时间,母亲还总提及它,言语中,有一种淡淡的失落。我能理解这样的失落,仿佛丢掉一个孩子,使得作为女人的爱心,突然无处施放了。
 
人到了一定的年纪,除了被爱的需求以外,还希望能给予爱,两者平衡了,心里才会真觉得充实平和。养猫最好不过。淘气起来,使人牵肠挂肚,听话的时候,又给人莫大的安慰。和它相处,富有挑战,充满趣味。它一出门一整天,既给你相对独立的空间,一回来对你如胶似漆,也让你能时不时感受到被需要的满足。
 
养狗就大有不同,狗一味地忠诚,凶猛起来又太过可怕。还记得英国《金融时报》就曾报导:独裁者爱养狗,典型如希特勒;民主人士爱养猫。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独裁者们喜欢狗的忠诚,民主领导人则喜欢猫的自由气质。这让我将信将疑之余,很为自己的爱好得意过一阵。并更加认定,一旦时机成熟,非养一只猫不可。 
 


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艾伯特·史怀哲说:“逃离生命迷思的方法有二:音乐和猫”。所以当我在无比焦虑、失落、彷徨的阴霾日子里遇见这只流浪猫时,心里充满了难以言说的欢喜。如果我是一个忠诚的基督徒,一定会觉得这是上帝派来拯救我的天使,它长了一身雪白的皮毛——清洗之后,背部和尾巴上各有黑色斑纹,展开如神秘的花朵。总之,它美丽极了。
 
是一个孩子先发现的它,不知怎么的,那天,它躲在一楼楼梯下哀哀地叫,我把孩子赶进教室。没想到过一会,猫上了三楼。我奇怪这小小的猫无人照管,怎么有如此的体力东奔西跑,孩子看我并无恶意,就老实交待了昨天给它吃了自己家里带来的鱼罐头。我于是把猫装在一个纸盒子里,准备带回房间。下课,有个女孩子上来要求收养这只猫,被我断然拒绝了。
 
我把它带回了房间,一路上,心里纷乱乱,飞过许多念头:从今天起,我就要开始养一只猫了猫,每天为它准备鲜美的食物,在早上出门的时候,和它道别,晚间回来,与它相拥。它会不会生病?或者不肯吃我给它准备的东西?又或许它会淘气地出走,它一定不喜欢整天呆在书房。它还会在寂寞的时候哀哀地叫吧?也许需要一些玩具,比如滚动的球,零乱的毛线。
 
结果这些都暂时派不上用场,我把它放在书房地板上的时候,它安静地钻到书架底下,趴在紫砂壶的空盒子上。我俯下身子看它,它用眼睛的余光看看我,伏着,不动了。
 
养猫的日子开始了。
 
 
 
 
[原创]夜如歌
[ 2010-5-4 14:33:40 | By: 三三 ]
 
夜色如水,风中裹着含笑的香,微微吹来,携了暖暖的流,还有洁白的意象。
 
已经长久没在月下闲静地走,日子匆匆逝去,有时候,不知自己为什么而追逐奔忙,然还得继续前行着,碌碌。有怨恨,也有满足。
 
这大抵如胡兰成笔下的人世。喜怒哀乐,都一并鲜活,鲜活便是好。一如现在,穿了随意的拖鞋,在短袖外面胡乱搭个外套,懒懒地出来,举目,灯火一簇一簇,在远处闪烁。一边是饮食人间,一边是乡野里蛙们的喧叫,未曾听到和听到的,其实都热闹。于是原先浮浮的心平和了,素净了。
 
真好。
 
前些年,住在三楼,窗外聚着水杉。水杉之后的农田,种了各色庄稼,高高低低,红红绿绿,间或有蔬菜瓜果开出大小花朵,粉嘟嘟的蝶儿辗转其间,满是生机。最中间,还辟出一块荷塘。站在窗前,我不知为它拍过多少照片。连挖藕的人,也曾经一并拍下,镌刻成一时的风景。农田过去,远远一片低矮的山丘,长了乱蓬蓬的竹子,不高,却一年到头茂盛,绿意盎然。
 
所以我爱开了窗睡。父亲曾来学校一回,为了我的中间那扇掉落的窗,操心许久,每每电话提起,总不忘问修好窗了没有。我只拧着,不修就是不修。
 
那窗框装饰出来的画,春夏秋冬,看不尽的风情,怎舍得关去?晚上更舍不得,一天星斗,干脆连人也嵌入画里——爬上窗台,向外坐着,悬了腿,悠哉悠哉地享受寂寞时光。
 
最是初夏的夜色撩人,万物生发,鸟鸣虫唱。鸟鸣是白日里留下的余音余韵,虫子也抽象,取其意而已,多是青蛙,皱着眉嗔一声:吵死。却是嗔得喜悦。没有它们,这寂寞就转而演变为孤独了。
 
还记得那时爱听阿炳的二胡。如诉如泣,那样凄美。搅得夜比诗更悠长。每听到松林阵阵,都忍不住想踏了月光,去不远处的林子,踽踽地走,走一夜,走一季,走一段岁月绵延,只任心跳响彻大地,和一曲激越悲壮。
 
到底回不去了。不止人非,连物也一并变了面目。变是永恒,恰似散,聚集时已注定因果相连。所以想起胡兰成写“张爱玲有说‘出去到日月山川里’,最是句好话”,一时心里浮沉万千。
 
这样两个人,也终是散去了。唯一人的夜,得以自在烂漫,有风,有香,有光,有遥远苍茫,不可触及的念想。
 
 
 
[原创]情歌
[ 2010-4-18 12:14:03 | By: 三三 ]
 
成佛后,世界一片寂静。
安乐,祥和。

 
我是你千年前,被风吹落,又被一双手轻轻拾起的桃花瓣。
一瓣,一下心跳。一跳,跳过千年。

 
千年了,多少王国覆灭又崛起,我在轮回里,看你生生死死。
莲花座上依旧有你的身影,苦苦吟诵的,都是你的名字。

 
是的,用你的名字,刻成亘古不变的佛经。
朗朗明月下,请求月光抚摸并闯入你风尘的躯体。

 
要有多少世的爱恨交织,才换来思念的不灭?告诉我。
你跨越万水千山,可曾看到我为你张扬在世界顶端的经幡?

 
灯熄,我的心无从分割。月光清明澄净,我怎样才能像月光一般,
在十五的夜晚抵达天界,在初三的夜晚抵达一场浩劫。

 
浩劫是人世最为鲜活的生,一如你在风尘里,悲壮的容颜。
为一座城池的倾覆哭泣,呼啦啦马蹄声云儿般四下消散。
浓烈的风啊,替我拥抱你,紧紧护住你破碎的心。

 
我再不愿你是沉重的鼓声里,第一个冲出阵营的将军。
来世你将成为放荡王子或牧民,骑马天涯。

 
倘若经过一个叫桃花坞的地方,请下马歇歇,来看看满山满坡的桃花。
有一朵专为你盛开,故事的情节已设计好,在这里,你将她轻轻折下。

 
她代替那座城池,盈盈倒塌。
烟雾弥漫,可惜你看不见。为了一次又一次地活着。她须得这样。
一次又一次,死得悄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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